2006年1月21日

未完成的一点随想


今天做实验的时候忽然有了一点想法

关于生命的意义

前些天在青年文摘上看到N久以前英国的一件案子


三个人从海难中幸存

干粮和饮水完全枯竭的时候其中两个人杀了第三个人并且吃了他


然后他们撑到了救援队的来到

最后这两个人被判死刑

因为“人的生命不是手段”

与之对比的另一件事情是

非洲的蚁群在过河的时候会组成一个大球滚过去


球表面的蚂蚁会被淹死

但是大多数的蚂蚁能够存活下来继续前进

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很有深入思考的意义

关于道德,关于自私,关于集体,关于付出与收获




这几天一堆报告要赶

就先搁这儿吧

过几天有空再好好想想


PS:我的idea们总是在不合时宜的时候跳出来


比如说现在我忙得完全没有一点时间来考虑

可是当我在寝室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时候它们从来不来找我


真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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