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0日

SillySnail的14个问题


考完了,很无聊。被子非鱼同学和susan同学同时点名,我也来写写这个所谓的关于某人的若干问题。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这个游戏,似乎一夜之间满街都是。最开始是email传播,曾经在深夜收到这么一封洋洋洒洒的长信,一看收件人名单比正文还长,就像MSN和163的广告邮件似的,感觉像是急着把自己卖出去。后来blog草根化了,这个游戏搬到了blog上面,传销变成了公示,规则也多种多样。susan同学要求回答64个问题(瀑布汗),然后自己再加上一个。这个规则比较诡异,可以很直观地想到游戏的最终结果将是无限膨胀直到没有人能在有生之年完成问卷。所幸地球人口有限,我们才得以避免这样的灾难性后果。根据六度原理,这份问卷可以在有限步数后走遍全球。即使六十亿人都足够无聊地参与其中,最终的长度也不会超过80题。


子非鱼同学传过来的任务比较轻松,列出10件想做的事情,回答10个问题,删掉一个问题然后加上一个。我把这俩的合在一起,挑14道问题出来回答吧。宁缺毋滥,题目多了我也懒得写你们也懒得看。



(1)你为父母做过什么很有意义的事情吗?


给老爸老妈洗脚,考上五道口理工学院。第一件事让老爸老妈舒心,第二件让他们开心。如果要二选一的话,我选前者。有没有出息是其次(况且考上五道口理工学院和有出息是两回事),孝道才是最重要的。



(2)如果有时光机器,你最想回到中国的哪个朝代?


夏朝。一直觉得社会主义社会和原始社会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我想试试看能不能直接跨越式发展。



(3)有没有最想为这个社会作的事情?

让上不起学的孩子都能上学,进不起医院的病人都能治病。当然,前提是有足够的钱。就现在而言,踏踏实实地去边区支教是比较切实的计划。在水木认识了一位朋友,叫StMarco,到青海支教一年,白天给小孩子上课晚上上水木灌水,每天写blog告诉家人和朋友自己过得很充实。这样的生活很阳光,我希望有一天也能去那里,与纯朴的孩子们在一起。虽然现在很忙,忙着学业,忙着推研,忙着为前途奔波,但总还是要尽量抽出时间的,因为以后会更忙。



(4)你为什么东西活着?

我从六岁就开始想这个问题,至今没有一个能让自己信服的答案。从某种程度上说,我活着只不过因为我不想死。


也许慈善事业将会是一个不错的目标,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能让我感到自己是有价值的。现在手上一分钱没有,先写句空话在这里,十年后再回来看。



(5)70s人和80s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70一代,尤其是70前期出生的人,大都经历过动荡的年代,所以比较珍惜安定的生活。


80一代是叛逆的一代,更加自我,不愿意受到一点束缚。重金属摇滚、极限运动、漂泊的生活状态,80一代总是想要跳出现有的框架,甚至宁愿不分是非一概推倒。但和更加张狂的90一代相比,他们显得有些尴尬。



(6)你觉得时间真的能冲淡一切吗?

能。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大不了的事情,过几年回头一想其实什么也不是。你还记得初中时候因为考差了不敢回家吗?那时候觉得天都快塌下来了,现在想想是不是觉得很可笑



(7)不开心的时候你还会笑么?

不会。我不太懂得掩饰,不开心的时候很难强颜欢笑,所以不适合做官。不开心的时候我会找个地方一个人呆着,最好别来惹我。



(8)自欺欺人好玩吗?

当然不好玩,不管怎么善于说谎,心里总是空荡荡的。谁能骗得过自己呢?不过,总有那么一些时候我们在社会面前感到苍白无力,那么能够蒙头大睡一觉也是不错的。



(9)你曾经错过爱情吗?如果错过,是因为什么原因?(子非鱼的问题)


很少有人能理直气壮地回答no吧,说no的人大都是不愿意承认罢了。小时候曾经很喜欢一个mm,经常没事找人借书借橡皮什么的。可惜那会儿脸皮薄,直到mm远走他乡都没敢表白。


然后?然后没了啊,你们这群八卦的家伙。错过就错过了,哪来的那么多然后,真是琼瑶剧看多了。



(10)最讨厌哪种异性?(susan的问题)

盛气凌人,动不动就吵架,摆出一副全世界都欠她钱的架势,擅长无事化小小事化大。今天在水木看到这么一篇

帖子,正好拿来做例子。



(11)当你最难过的时候,你会怎么办?

睡觉。如果睡不着的话,抓几个人去打球,或者一个人飙车。在校园空旷的道路上午夜飙车有一种奇妙的感觉,能让你全身的血液沸腾起来,整个世界都被速度抛在身后。



(12)如果让你变成一个动画人物,你会选择谁?


加菲猫。除了吃和睡,生命也许还有别的意义,不过我觉得没有就挺好。呵呵,坦率的小混蛋。



(13)你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想到过死?

小学写不出作文的时候。表笑,是真的。小时候那些作文啥样大家都知道,就那么几个题目,《记一件难忘的事》啦《我最敬爱的一个人》啦,从一年级写到六年级。即使是老罗那样尝遍人生百味的老愤青,每天上课讲笑话也都还有山穷水尽的时候,何况是生活阅历那么少的小学生,哪里有那么多难忘的事敬爱的人。


有一次周末作文,我在家憋了两天,到了周日晚上还是死活下不了笔。脑海中浮现出第二天早上交不上作业被罚站的恐怖情景,心想一世英名无论如何不能毁在这篇周末作文上面,不如干脆一死以求清白(武侠小说害人不浅啊)……



(14)十年后你的生活是怎样一幅景象?

在法国南部平原买一个小农场,养些牛啊羊啊什么的,懒洋洋地躺在椅子上,一边咂着红酒一边享受地中海的阳光。如果手边有一部无线上网的笔记本就更好了,可以上水木灌水。


(PS:
SillySnailmm对这个充满资产阶级腐朽气息的计划表示嗤之以鼻,打算坚决抵制这样的生活——除非农场旁边一公里以内有家乐福)



好了,回答完毕。按照惯例,交卷之后我有权加一个问题。被点到的人把前面的问卷删掉一题,然后加上这一题。为了降低难度,就出选择题吧:你觉得第一个发明这个游戏的是什么人?


A.暴露狂兼窥探狂

B.极度无聊的人

C.公共关系专家

D.类人猿

E.圣母玛利亚



点名五个人:鲁达(Happy
birthday!),Delia,亚妹,stuart,炜哥。如果做过的话就不用做了,华丽地无视我吧。



2006年6月16日

对比照片


Mail


遇到∠型的路口,是老老实实地沿着路绕过去,还是聪明地把锐角踩成钝角?五道口理工学院和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们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第一张图摄于五道口理工学院的紫荆园食堂旁。这是我们司空见惯的场景。道路规划不合理,咱们灵活变通,踩过去便是,对于很多人来说根本不需要考虑。








第二张图摄于香港中文大学的中央餐厅旁。说实话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小路口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这是从图书馆到餐厅的必经之路,香港人一辈子都在赶时间,但是没有一个人为了省时而踩踏灌木






当然,这两个路口大小不一,不能算作一个很严谨的对比,我亦无意上升到国民素质的高度。随手写写,大家随便看看。


2006年6月5日

Blog小结


blog开张半个月了,感觉还是很不错的,写个小结吧。


骨架是WordPress,所以一开始用的WordPress的默认外观。后来改用布罗特的Wordpress的LBS化插件,装了个我喜欢的LBS外观mac-black,就是现在用的这个。换外观最兴奋的就是所有东西都可以自己写。blabla写完还不过瘾,又给SillySnailmm写了一通,特有成就感。


访问分析用的是Google免费提供的Google
Analytics
,这东西非常抢手,我排了两个月的队,终于赶在blog建站完成前一天排到了号,真不容易啊。访问报告很详细,从访客信息到页面点击数,想看啥都有,甚至连人家用什么浏览器都知道。嗯,这里顺便说一句,我自己用的浏览器是Mozzila
Firefox,网页效果都是在Firefox下调试的,也推荐大家使用。


Google辛苦统计的一堆数据基本上是不看的,费脑袋,我每次就只看图,嘿嘿。主要有四幅,第一幅图是近期访问量分析:





左边是人数,右边是页数。周二那天有一个很明显的飞跃,是因为之前一周多没有更新,到了周一晚上突然写了一篇篮球往事,于是周二访问量就猛增上去了。我发现每次更新的第二天访问量陡增,估计不少人是用RSS订阅的吧。之后人气就慢慢下降,三天后基本上就只有人看没有人回了。嗯,看来要维持人气的话差不多每周应该更新两三次。


我在Spaces混了四个月,累计4k页次的访问量,平均下来每天也就三四十页次吧,这里面还包括我自己点的“水分”访问。现在这里平均每天有五六十,(Google
Analytics过滤了我自己的IP),比Spaces多出不少呢。我想速度快应该是主要因素,可见简约路线是多么重要。


顶上的“平均: 2.16
P/V”表示平均每人浏览2.16个页面,只有SillySnailmm的一半,汗……美女果然能吸引眼球,吾不及也。




第二幅图我觉得最有趣,看看我的访问者们都是从哪个城市来的:





原来蜗牛的朋友还是挺多的,满世界都是。绕着地球转一圈,就好像看到了朋友们都在身边一样,果然是天涯若比邻。北京的圆圈最大,有51个人,应该都是蜗牛的新老校友吧。除了Mavis、番茄、刘刘、弹力之外,基本上都是五道口理工学院和隔壁北大的。往旁边看,天津的hesongyoyo,哈尔滨的米豆,上海的May和小球,广州的鲁达,南京的淋雨男和炜哥,成都的宝宝,厦门的Saladin,曼谷的安尘……熟悉的不熟悉的,都会来这里踩一脚。再往外看,米国居然有5个,除了Delia、Weianr(这个名字太难拼了)和stuart,还有两个是谁呢?不知道,也许是Ross和Rachel吧。


最后两幅图,一是回访者的数量,一是访客的来源途径。






新访量和回访量,到底哪个应该多一些才比较好,我现在也没想明白。不过有新朋友总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以前在Spaces禁止匿名评论,必须是注册用户才能留言,混了三个月一个新朋友也没认识。现在好了,想说就说不用麻烦地登录,常常能看到有陌生的留言。



访问量来源的大头自然是MSN
Spaces,差不多有80%的朋友都在那里安家,顺手把我扔进友情链接列表里面,后面加上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介绍,比如“会思考的包子”或者“逢赌必输的经典案例”什么的,为我带来了不少人气。从水木过来的也不少,估计是看了我在签名档里打的广告。最让我吃惊的是从SillySnailmm的blog链接过来的流量居然这么多,要知道她的blog开张才五天。ft了,美女的号召力真是可怕。





2006年5月31日

篮球往事


Mail

今天给blog换了个界面,心情大爽,到处踩点灌水。非常惊讶地发现衰人嵩居然更新了,真是太阳从井里出来了哦。想起当年一起打篮球的时候,他总是叫嚣着要单手虐待我,不过从来没有得逞过。打了十年篮球,我也写一篇吧。



最早接触篮球大约是在小学五六年级。那时候全班所有男生都热爱足球,每天放学都踢到天黑。只有米豆一个人例外,孤独地抱着篮球在操场上跳来跳去。后来不知什么时候我也被他拉下水了,在附小破旧的操场上YY着有一天能够长得比篮筐高。



上了初中之后,随着《灌篮高手》的热播,篮球在一夜之间取代了足球成为我们这帮孩子的第一运动,此时我们这才意识到米豆是多么的高瞻远瞩。我们班的教室在一楼第一间,距离操场最近,我们充分发挥了这一地理优势,每次下课铃一响就呼啦啦地冲出去,占领最好的一块篮球场。课间十分钟太短(直到后来教委发明了挨千刀的预备铃,在上课铃之前两分钟开始催人,课间就只剩八分钟了),打不了比赛,大伙儿就围着篮筐练投篮。那会儿人多球少,十多二十个人就一个球,都挤在篮下巴巴地等着,显然这是一个少数人娱乐多数人眼馋的活动。若是运气好捡到球,自然是不能轻易投出去的,一定要转来转去带几步,装模做样左晃晃右晃晃,直到大家等不急快揍人了再噗哧一下扔出去,结果自然是以三不沾居多。就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下,我完成了篮球基础的原始积累。



差不多到初二的时候,开始认真学着打篮球。放学后如果大家不去网吧玩帝国的话多半都会在篮球场上。每天一起打球,自己一边看一边学,慢慢跟着也就上路了。感谢馒头和米豆,在我入门的时候教给我正确的出手姿势,使我避免了像某人一样练成鸡爪式投篮的灾难。到今天虽然我的精确度每况愈下,帅还是有保证的。



后来,某牛人和我打了一场球之后对我说,嗯,小伙技术相当不错嘛,就是运球和投篮差了点,把这两项练好就行了。菜鸟能得到高人赏识,我那是无比的激动啊,差点没当场摔一跤。兴奋了好几天,忽然想明白,这哪里是在夸我,篮球的技术除了运球和投篮还有啥啊,ft了。



到了初三,篮球几乎成了必修课,每天打到天黑才回家。那段时间精神勃发,充满了革命的斗志与活力,身高也不停地往上蹿。照这样计算,到十八岁的时候我就比乔丹高了,hiahia。毛主席说,乐极生悲,这话一点不错,我在无限YY的幸福中遭遇了职业生涯第一次伤病:在一次冲抢篮板之后,在空中和人相撞,落地时听到自己脚踝喀嚓一声响,然后就疼得站不起来了。当时还以为只是把脚扭了,估计休息一会儿就没事,还特别英勇的自己走回家。第二天到医院检查才知道是粉碎性骨折,吓了一大跳,死活不肯走路了。这次受伤的后果是我在家躺了一个月,错过了中考体育,身高的迅猛发展也就此戛然而止。





虽然中考丢了体育分,但由于我平日多行善举的缘故,最终还是有惊无险的进了南高。进校的时候心想,打了好几年了,要不到班队去混混。不料开学第一天就发现,南高南高,男生都高,举目望去比我高的比比皆是。篮球这玩意跟生日一样,高一点点就感觉高了许多。于是我果断地放弃了猛男路线,高中三年绝大多数时候以诗人形象出现(对诗歌有兴趣的同学欢迎来这里拍砖)。不过业余时间也还是常常呼朋引伴一起打球,尤其是高一高二比较闲,打球挺多的,受衰人嵩顶礼膜拜的跳投动作差不多就是这一段时间练成的。当然,客观的说我的跳投跟馒头米豆相比还是多业余的,不过欺负衰人嵩还是够了。可惜的是突破过人一直没有练成,至今也就只会一招,左拉一下右拉一下,一看防守球员没被晃开只好低着头猛地向前冲,对方见我来势汹汹吓得闪到一边去,于是得以上篮。



有一次一堆人在鲁达家玩,玩得无聊了就出去打篮球,有衰人嵩还有淋雨男和蜗牛mm。两个女生都基本上不会打,我们就耐心地教啊教啊,教了半个小时终于教会了(我觉得我比Ross有耐心多了,没有简单地扔下一句
Go
long
了事),然后就开始分拨对打。有女生在场,自然要使出浑身解数秀一场精彩的全明星赛。可惜我仅有的突破技术在鲁达面前完全不顶用,每次硬着头皮冲上去必然被直接弹回来,只好在拿着球在外线横着走,晃啊晃啊逮着机会来个远投。可惜平时疏于练习,加上那天吃撑了臂力不足,三分球基本上都变成了妙传篮下,那叫一个汗啊。鲁达他们貌似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结果精彩的全明星赛变成了乏味的三分球大赛。你可以想象奥尼尔和姚明比赛三分球作为类比,篮球在空中不停地飞来飞去,就是不进筐。最后的比分已经完全忘了,不确定是不是衰人嵩提到的那次,反正肯定是没有超过个位数。这是我职业生涯中打得最郁闷的一次。



高二的一次空中对抗中脚踝旧伤复发,不得不告别篮球半年。之后见到篮球就有些心里发虚,改为玩一些温和运动,比如排球什么的。加之蜗牛mm当时是班里排球队队长(话说蜗牛mm可是响当当的排球健将,当年在教院幼儿园的时候就是排球队主力二传),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对排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场比赛都到场观战并且积极学习排球技战术,期待着某一天yellow或者文mol因伤退出了招我替补。可惜yellow和文mol识破了我的诡计之后健康无比,让我郁闷地直到高中毕业也没能等到机会。



一进大学,就听见隔壁班吵吵着来了个东北大汉。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东北人呢,兴冲冲地跑过去一看,嗬,这哥们儿还没我肩膀高呢。心中一阵窃喜,这五道口理工学院果然是书呆子荟萃,我进篮球队有望了。直到两天后开始军训,才猛然发现自己被误导了,本班长人如林,比我高的有一大堆,最发指的是有个正宗东北大汉一米九。当然那哥们儿顺理成章地成为篮球队队长,我顺理成章地沦为球童。后来才知道,我们这个年级是物理系这么多年来篮球最强的一届,偏偏就叫我给赶上了。



五道口理工学院向来以重视体育闻名,学校里各种场馆都有,这几年游泳、排球、网球什么都玩,篮球反而相对少了。倒是去年交换到香港中文大学的时候打篮球特别多。因为网球场、游泳池都是露天的(露天的游泳池是中大若干怪景之一,就建在餐厅旁边。每天下午用膳的时候隔着玻璃幕墙看着一堆一堆的肥肉晃来晃去,恶心得我把牛排全吐了),唯独篮球馆在室内,可以躲过凶狠的蚊子。我住的书院楼下就有一个篮球馆,免费借用,自然是一有空就要光顾的。标准的比赛场地,我特别喜欢听球鞋胶底磨擦地面时发出的尖锐声音。每周四上完粤语课之后总会拉一帮人呼啦啦涌过去打球,场面热闹得很。到了学期末临走的时候,还拉上北大的交换生打了一场纪念赛,算是画上一个不错的句号。



我这样的全能战士虽然各种运动都有涉猎,最喜欢的还是篮球,不然也不会打十年。除了游泳之外,篮球是我坚持得最久的项目了。与独自游泳时常有的孤独感相比,我还是更喜欢篮球场上的团结拼搏精神,喜欢烈日下挥汗如雨的快感,喜欢速度和力量结合的完美弧线。



将来有了儿子,我一定从小就教他打篮球,争取塞进NBA去挣美金。


今天在听《旋木》


Mail


最喜欢王菲的一点就是,不谄媚,好像从来没有人注视过一般。今天翻了她的一堆老歌出来听,除了《红豆》《Eyes
on
me》那几首百听不厌的之外,又发现《旋木》也特别耐听。浅吟轻唱,适合我这样奢靡的人。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某年看演出,剧目早就被我忘得一干二净,倒是这个结尾曲一直记着。歌词挺有味道,曾经以为是林夕写的,平淡淡讲故事,多的话一句没有,恰恰把很多情感都包在里面了。再加上王菲漫不经心的嗓音,仿佛在说一件毫不相干的事情,让人觉得有种轻松的压抑。



PS:前几天听说她生了个小女孩,不知道会不会取名字叫李菲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