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31日

篮球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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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blog换了个界面,心情大爽,到处踩点灌水。非常惊讶地发现衰人嵩居然更新了,真是太阳从井里出来了哦。想起当年一起打篮球的时候,他总是叫嚣着要单手虐待我,不过从来没有得逞过。打了十年篮球,我也写一篇吧。



最早接触篮球大约是在小学五六年级。那时候全班所有男生都热爱足球,每天放学都踢到天黑。只有米豆一个人例外,孤独地抱着篮球在操场上跳来跳去。后来不知什么时候我也被他拉下水了,在附小破旧的操场上YY着有一天能够长得比篮筐高。



上了初中之后,随着《灌篮高手》的热播,篮球在一夜之间取代了足球成为我们这帮孩子的第一运动,此时我们这才意识到米豆是多么的高瞻远瞩。我们班的教室在一楼第一间,距离操场最近,我们充分发挥了这一地理优势,每次下课铃一响就呼啦啦地冲出去,占领最好的一块篮球场。课间十分钟太短(直到后来教委发明了挨千刀的预备铃,在上课铃之前两分钟开始催人,课间就只剩八分钟了),打不了比赛,大伙儿就围着篮筐练投篮。那会儿人多球少,十多二十个人就一个球,都挤在篮下巴巴地等着,显然这是一个少数人娱乐多数人眼馋的活动。若是运气好捡到球,自然是不能轻易投出去的,一定要转来转去带几步,装模做样左晃晃右晃晃,直到大家等不急快揍人了再噗哧一下扔出去,结果自然是以三不沾居多。就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下,我完成了篮球基础的原始积累。



差不多到初二的时候,开始认真学着打篮球。放学后如果大家不去网吧玩帝国的话多半都会在篮球场上。每天一起打球,自己一边看一边学,慢慢跟着也就上路了。感谢馒头和米豆,在我入门的时候教给我正确的出手姿势,使我避免了像某人一样练成鸡爪式投篮的灾难。到今天虽然我的精确度每况愈下,帅还是有保证的。



后来,某牛人和我打了一场球之后对我说,嗯,小伙技术相当不错嘛,就是运球和投篮差了点,把这两项练好就行了。菜鸟能得到高人赏识,我那是无比的激动啊,差点没当场摔一跤。兴奋了好几天,忽然想明白,这哪里是在夸我,篮球的技术除了运球和投篮还有啥啊,ft了。



到了初三,篮球几乎成了必修课,每天打到天黑才回家。那段时间精神勃发,充满了革命的斗志与活力,身高也不停地往上蹿。照这样计算,到十八岁的时候我就比乔丹高了,hiahia。毛主席说,乐极生悲,这话一点不错,我在无限YY的幸福中遭遇了职业生涯第一次伤病:在一次冲抢篮板之后,在空中和人相撞,落地时听到自己脚踝喀嚓一声响,然后就疼得站不起来了。当时还以为只是把脚扭了,估计休息一会儿就没事,还特别英勇的自己走回家。第二天到医院检查才知道是粉碎性骨折,吓了一大跳,死活不肯走路了。这次受伤的后果是我在家躺了一个月,错过了中考体育,身高的迅猛发展也就此戛然而止。





虽然中考丢了体育分,但由于我平日多行善举的缘故,最终还是有惊无险的进了南高。进校的时候心想,打了好几年了,要不到班队去混混。不料开学第一天就发现,南高南高,男生都高,举目望去比我高的比比皆是。篮球这玩意跟生日一样,高一点点就感觉高了许多。于是我果断地放弃了猛男路线,高中三年绝大多数时候以诗人形象出现(对诗歌有兴趣的同学欢迎来这里拍砖)。不过业余时间也还是常常呼朋引伴一起打球,尤其是高一高二比较闲,打球挺多的,受衰人嵩顶礼膜拜的跳投动作差不多就是这一段时间练成的。当然,客观的说我的跳投跟馒头米豆相比还是多业余的,不过欺负衰人嵩还是够了。可惜的是突破过人一直没有练成,至今也就只会一招,左拉一下右拉一下,一看防守球员没被晃开只好低着头猛地向前冲,对方见我来势汹汹吓得闪到一边去,于是得以上篮。



有一次一堆人在鲁达家玩,玩得无聊了就出去打篮球,有衰人嵩还有淋雨男和蜗牛mm。两个女生都基本上不会打,我们就耐心地教啊教啊,教了半个小时终于教会了(我觉得我比Ross有耐心多了,没有简单地扔下一句
Go
long
了事),然后就开始分拨对打。有女生在场,自然要使出浑身解数秀一场精彩的全明星赛。可惜我仅有的突破技术在鲁达面前完全不顶用,每次硬着头皮冲上去必然被直接弹回来,只好在拿着球在外线横着走,晃啊晃啊逮着机会来个远投。可惜平时疏于练习,加上那天吃撑了臂力不足,三分球基本上都变成了妙传篮下,那叫一个汗啊。鲁达他们貌似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结果精彩的全明星赛变成了乏味的三分球大赛。你可以想象奥尼尔和姚明比赛三分球作为类比,篮球在空中不停地飞来飞去,就是不进筐。最后的比分已经完全忘了,不确定是不是衰人嵩提到的那次,反正肯定是没有超过个位数。这是我职业生涯中打得最郁闷的一次。



高二的一次空中对抗中脚踝旧伤复发,不得不告别篮球半年。之后见到篮球就有些心里发虚,改为玩一些温和运动,比如排球什么的。加之蜗牛mm当时是班里排球队队长(话说蜗牛mm可是响当当的排球健将,当年在教院幼儿园的时候就是排球队主力二传),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对排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场比赛都到场观战并且积极学习排球技战术,期待着某一天yellow或者文mol因伤退出了招我替补。可惜yellow和文mol识破了我的诡计之后健康无比,让我郁闷地直到高中毕业也没能等到机会。



一进大学,就听见隔壁班吵吵着来了个东北大汉。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东北人呢,兴冲冲地跑过去一看,嗬,这哥们儿还没我肩膀高呢。心中一阵窃喜,这五道口理工学院果然是书呆子荟萃,我进篮球队有望了。直到两天后开始军训,才猛然发现自己被误导了,本班长人如林,比我高的有一大堆,最发指的是有个正宗东北大汉一米九。当然那哥们儿顺理成章地成为篮球队队长,我顺理成章地沦为球童。后来才知道,我们这个年级是物理系这么多年来篮球最强的一届,偏偏就叫我给赶上了。



五道口理工学院向来以重视体育闻名,学校里各种场馆都有,这几年游泳、排球、网球什么都玩,篮球反而相对少了。倒是去年交换到香港中文大学的时候打篮球特别多。因为网球场、游泳池都是露天的(露天的游泳池是中大若干怪景之一,就建在餐厅旁边。每天下午用膳的时候隔着玻璃幕墙看着一堆一堆的肥肉晃来晃去,恶心得我把牛排全吐了),唯独篮球馆在室内,可以躲过凶狠的蚊子。我住的书院楼下就有一个篮球馆,免费借用,自然是一有空就要光顾的。标准的比赛场地,我特别喜欢听球鞋胶底磨擦地面时发出的尖锐声音。每周四上完粤语课之后总会拉一帮人呼啦啦涌过去打球,场面热闹得很。到了学期末临走的时候,还拉上北大的交换生打了一场纪念赛,算是画上一个不错的句号。



我这样的全能战士虽然各种运动都有涉猎,最喜欢的还是篮球,不然也不会打十年。除了游泳之外,篮球是我坚持得最久的项目了。与独自游泳时常有的孤独感相比,我还是更喜欢篮球场上的团结拼搏精神,喜欢烈日下挥汗如雨的快感,喜欢速度和力量结合的完美弧线。



将来有了儿子,我一定从小就教他打篮球,争取塞进NBA去挣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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